关于开展基层生活困难考务人员慰问工作的
通知
各理事、监事:
2019年春节将至,为充分体现对我省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者的关心,经研究决定,本基金会将对工作表现突出且生活困难的基层考务工作者进行慰问。现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参加过我院组织的教育考试相关工作(含基层学校主考、监考、安全保密等工作)三次以上的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工作人员。
二、慰问金额
各设区市慰问金总额按每个市、县(区)平均13000元的额度计算,另适当补助考试总量较大的两个地市:福州、泉州(详见附件1)。每个慰问对象慰问金额原则上为1000-3000元,具体金额由各地市根据考务人员困难情况确定。
三、工作程序与要求
(一)此次慰问工作主要面向基层生活困难的考务工作者,各设区市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确定本地区慰问对象,并注意适当向一线、山区和农村倾斜,不得弄虚作假,以确保慰问金发放给患病或生活确实困难的考务工作者。另外,各地对各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在职工作人员(不含基层学校考务人员)的慰问,不能超过慰问总人数的20%。
(二)慰问金的发放方式:1、慰问对象自行填写 “慰问对象申报表”(附件2)并交由其所属的县(市、区)或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2、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填写“慰问金发放表”(附件3),加盖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章,上报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3、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汇总各区县慰问申请表,并填写“设区市慰问对象汇总表”(附件4,汇总表请生成EXCEL表格并发给秘书处)。所有表格请设区市机构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统一上报基金会秘书处,基金会秘书处审核后给予转账。4、请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2019年2月底前完成此次慰问活动,并将相关材料交至基金会秘书处。基金会联系人:吴逸珊;电话:0591-86215605;邮箱:472064893@qq.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编:350003。
(三)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推荐审核工作。高招、自考、会考机构分设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统筹安排,如上报人员重复,名额作废。
附件:1.慰问金分配表
2.慰问对象申报表
3.慰问金发放表
4.设区市慰问对象汇总表
福建省教育考试发展基金会
附件1
慰问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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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 | 市、县(区)数 | 慰问金合计金额 | |
福州 | 13 | 265000 | |
厦门 | 7 | 91000 | |
漳州 | 13 | 169000 | |
泉州 | 13 | 265000 | |
三明 | 13 | 169000 | |
莆田 | 7 | 91000 | |
南平 | 11 | 143000 | |
龙岩 | 8 | 104000 | |
宁德 | 10 | 130000 | |
平潭 | 1 | 13000 | |
合计 | 96 | 1440000 | |
附件2
慰问对象申报表
银行卡号: 开户银行:
姓 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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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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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 教育考试 工作情况 |
| 参与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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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情况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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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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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设区市 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设区市,一份上报基金会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