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文件
泉鲤政教〔2019〕102号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关于做好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单位:
现将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规定的通知》(泉委人才〔2018〕1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全体教职工,并有序组织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申报条件的教师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常年有效,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即时上传符合认定条件的申报对象。请于5月10日前将《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负责人花名册》发送到人事股邮箱lcjy22398537@163.com。
2、高层次人才认定的申报工作以学校为单位,认定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详见泉委人才〔2018〕19号文件。请各单位申报工作负责人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人才申报”,以学校为单位注册,注册后登录,按要求录入上传相关材料。
3、根据泉委人才〔2018〕19号文件精神,“教育系统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且聘任5年以上”的对象纳入第五层次人才管理。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符合该条件的教师群体较多,请各单位通知到位,2019年5月1日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报对象按要求向学校提交材料,各单位分时分批集中上传申报,本次集中申报应于6月20日前完成材料上传。
4、除了第五层次人才,符合其他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教师也由学校统一申报。同时符合多个层次人才申报条件的,选取最高层次申报。已被认定某一层次人才的,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申报更高一层次人才的认定。
5、5月1日前符合各个层次人才申报条件的教师及时向所在单位提交材料,由单位负责集中上传,此后采取随时申报的方式,即5月1日以后达到申报条件的,单位根据教师的个人申请及提交的材料随时申报上传。
6、材料上传成功后,审批机关将于一个月内反馈结果。各单位对已被认定的各层次人才应统一登记造册并上报区教育局人事股备案。请将《鲤城区教育系统通过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人员花名册》的电子版发送至lcjy22398537@163.com。
7、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纳入我区教育系统绩效考评项目之一,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确保我区高层次人才总量逐年递增。
8、在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我区人才人事中心申报窗口电话进行咨询:22985192
附件1: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规定的通知(泉委人才〔2018〕19号)
附件2: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申报工作负责人花名册
附件3:鲤城区教育系统通过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人员花名册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19年4月30日
泉州市鲤城区教育局 2019年4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