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明中校办[2018]07号
关于鲤城区名优教师(教育工作者)
遴选推荐工作报告
一、遴选推荐程序:
根据泉鲤政人社〔2017〕116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认真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有关2017年鲤城区名优教师(教育工作者)遴选推荐工作程序,如下所示:
1、成立2017年鲤城区名优教师(教育工作者)工作遴选工作小组。
2、将泉鲤政人社〔2017〕116号文件精神公告于校园网公告栏,通知全体教师依据文件要求积极申报,各个年段根据申报情况,参照推荐条件,坚持民主、公正推荐本年段一位教师人选呈报行政会。
3、学校行政会对年段推荐对象严格依据推荐条件,本着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原则,坚持民主评选,公正推荐,推选出本校2017年鲤城区名优教师(教育工作者)人选。
3、认真调查核实,确定无任何问题后,予以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
4、公开5天后无异议,由领导组对其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综治部门的意见,然后将推荐人选上报鲤城区教育局人事股。若存在有关问题,将认真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
二、遴选推荐结果:
鲤城区名优教师:胡莉虹、陈冬梅
鲤城区名优教育工作者:吴清河
四、校内公示情况
经公示(公示时间自2018年元月12日至2018年元月18日),材料真实,符合鲤城区名优教师推荐条件,同意推荐胡莉虹、陈冬梅老师为鲤城区名优教师,同意推荐吴清河老师为鲤城区名优教育工作者。
明新中学、泉中职校
2018年2月5日
主题词 2017年鲤城区名优教师(教育工作者) 推荐遴选 工作报告
主 送 各处室 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