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明中校办[2019]08号
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
关于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
组织机构
全体教职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评估办法与标准的通知》(闽教基〔2018〕102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使我校创建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的各项活动落到实处,推动学校整体工作的协调、健康发展,学校建立健全领导组织机构,特成立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教务处,有专门的工作人员。
“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张上建(校长)
副组长:黄顺明(党支部书记)、吴聪鹏(副校长)
下设“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办公室:
主任:吴聪鹏(副校长)
成员:黄凌冰、傅志平、吴金城、陈真珠、曾硕萍、郭婷婷、吴金明 、庄逸群、初中三年段长及各教研组长、各功能室管理员
“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布置、检查、指导创建工作的开展。创建办公室要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对照管理标准,逐条逐项开展自评,总结办学优势,梳理存在问题,措施到位,力争把我校建设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
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
二○一九年三月四日
主题词 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 组织机构 通知
主 送 各处室 各年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