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新华侨中学(泉中职校)
关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贯彻意见,制订本校实施办法。
一、工作要求
(一)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养。加强学风建设,继续开展创学习型党组织、“书香校园”活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坚持每周政治学习,提倡带着问题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健全学习制度,坚持领导每月不少于一次集中学习;积极鼓励学校教职工在教育系统远程培训网上认真学习。开展读书活动,每学期开展一次读书交流研讨活动。
(二)强化调查研究,注重解决突出问题。切实转变作风,学校领导、中层干部要深入教育教学第一线开展调查研究。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为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挂钩联系年段、教研组要做到每月了解段、组的实际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主动参与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参与走访学生家庭,带领教师积极开展“走进家庭、携手育人”大家访活动。
(三)改进文风会风,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坚持求真务实,完善会议制度和规范发文。学校要坚持例会制度,减少发文(通知)总量,尽量通过校园网发文,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提高文件质量,规范公文处理;大力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降低会议成本。
(四)规范公务接待,建设节约型单位。增强行政成本意识,确立厉行节约、勤俭行政的思想。学校教育教学必须的公务接待,推行本校食堂工作餐制度,严禁公款吃喝;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用纸。学校要牢固树立勤俭办学意识,严肃财经纪律,不允许滥发奖金,不允许组织旅游、外出考察;在教职工中强化“光盘”节俭意识;加强水电和办公耗材管理,努力创建节约型单位。
(五)推进党务、校务公开,提升工作效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深入推进校务公开。学校要规范行政行为,继续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对家长、群众热情接访、微笑服务,倡导校园文明用语。学校要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把教育收费项目、标准和有关政策,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形成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使民主治校、依法治校工作落到实处。
(六)加强管理、严肃纪律,促进作风建设。学校要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效能建设八项制度,落实个人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
1、严禁干部、教职工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任何人接受相关业务关系的学校(单位)、学生家长的宴请。
2、严格考勤制度。
3、严格作息时间,按时上班、按时下班。
4、严禁迟到、早退、空岗。
5、严肃上班纪律,上班期间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下棋、串岗、离岗、闲聊、干私活等庸、懒、散、乱、不作为行为出现。
6、严禁教师在工作日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能擅自停课、私自调课,认真备课,按时上课,不得在教室内使用通讯工具或吸烟。
7、严禁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和随意对学生罚款或动员其转学。
8、严禁向学生推销辅导材料等并从中获利以及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或要求学生家长办私事。主动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促进全体学生共同成长进步。
(七)注重工作落实,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合理划分工作层次,明确工作责任。坚持抓落实求实效,把精力放在解决矛盾和问题上。学校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为师生服好务,突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确保全校上下令行禁止,促进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上新台阶。
(八)培养健康情趣,保持高尚精神追求。要重视个人生活作风和生活情趣,讲操守,重品行,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培养正派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要坚持克已慎行,择善交友。加强道德修养,弘扬传统美德,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学校要引导广大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抓学习,定目标,塑造良好的师品形象。
(九)加强廉洁自律,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学校领导、中层干部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执行“四条禁令”。不得接受相关学校(单位)赠送的礼金、礼卡和有价证券;不得越权干预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工作。学校要强化校风、教风建设,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教育,教师休息日不得在校外兼课,不得举办有偿家教。做到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乐于奉献,形成勤奋求真、严谨治学、博学践行、尚德奉献的教风和学风。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作风建设成效
1、学校成立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校领导、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
2、健全完善作风建设责任制。要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强化作风建设责任制意识。
3、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对所属教职执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要及时督导整改。
4、实行问责制度。对违反作风建设的教职工,相关负责人要进行戒勉谈话,促其整改。对本部门或分管范围内出现作风松懈、纠正违规不力者,学校将视情况进行必要的问责。
5、严格考核奖惩。各部门、处室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要把教职工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学期的工作绩效一并考核。作风建设考核结果将作为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违反有关规定,屡教不改者,将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必要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