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们:
您好!
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国家已经出台了“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具体政策和申请步骤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生活补助政策
1.补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城乡公、民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原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或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法定监护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学生等四类学生。
2.补助标准:对以上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的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学期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学期625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非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学期2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12.5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3.补助方式:由我区教育(学生资助)部门,实行按学期集中支付,直接发放到学生监护人建设银行的个人银行卡或存折中。
二、办理流程
1.贫困生生活补助:系统内人员无需申请,不在系统内的学生需携带相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材料向学校提出申请。烈士或优抚家庭学生需持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材料等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2.申请享受生活补助的学生需向学校提供的材料:
监护人建设银行卡、户口本复印等材料。
(1)系统内人员:
无需申请,需提交以下材料
区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595-22398001
学校咨询电话:0595-22476161
三、特别说明
1.必须提供建设银行的账户;
2.提供建设银行卡号或存折号户名必须与申报的监护人姓名一致(如:用母亲的名字申报应提供母亲的建设银行卡号);
3.不能使用信用卡;
4.账户为激活的状态。
请有申请意向的家长务必提前确认好以上四点,否则将不能到账。
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