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巡察三组向泉州明新华侨中学支部委员会
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24日至8月18日,区委巡察三组对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党支部开展了巡察。12月1日,区委黄阳春书记主持召开区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综合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和问题处置意见。日前,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巡察情况汇报,对运用好巡察成果、督促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要求。2018年1月25日,区委巡察三组向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情况,要求限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
区委巡察三组巡察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党支部期间,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领导班子责任担当意识不足、学校发展思路不清晰,对职业教育重视不够;学习教育工作不到位,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不扎实;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招投标审核把关不严;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差距、研究决策不规范;学校领导班子办公室使用面积超标,接待费控制不严,办公费用报支把关不严;财务报销审批手续不够规范,应付款项未及时清理结算,没有及时办理工程结算。
巡察期间,区委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区纪委和有关部门处理。
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泉中职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