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讲进校园 预防欺凌助成长 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开展 预防欺凌法治宣讲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中学生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有效预防欺凌的发生,2024年4月17日下午,我校邀请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康凤玉检察官走进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为我校师生开展预防欺凌法治宣讲活动。 康检察官用深入浅出的语言向学生们介绍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主要形式”、“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校园欺凌法律链接”等内容,并就如何预防“被欺凌”这个问题做了深入的讲解,引导孩子们要学会辨别、防范、警惕校园欺凌,运用法律手段自我保护,要勇敢反对校园欺凌并形成远离校园暴力的观念和意识。同时还呼吁受害者要“勇敢站出来,勇敢地去寻求保护”,旁观者要“站出来,与受害者站在一起”,遭遇校园欺凌时,要敢于说“不”。 康检察官的发言通熟易懂,非常具有参考性与实用性,让与会师生对校园欺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提高了同学们防校园欺凌的能力,增强了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活动最后,刘友生副校长对康检察官的到来表示感谢,并要求学生不做霸道的欺凌者、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冷漠的旁观者,勇敢向校园欺凌说“不”,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防欺凌法治宣讲活动,同学们从法律角度对“校园欺凌”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应知法、守法,树立用法律捍卫自身权益的意识。我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同学们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法治的校园环境。学校还将持续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工作,建设平安和谐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