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禁毒法》强化禁毒宣传教育,特别是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能力,筑牢全校师生禁毒意识,结合警、校实际,经福建省泉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与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泉州市泉中职业中专学校友好协商,结成共建合作单位。2024年5月23日下午,双方在我校举行共建签约仪式。
泉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兰翠河党委委员、副所长与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泉州市职业中专学校)书记、校长刘伟杰签署合作共建协议,并授牌。 今后,随着共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警、校双方将在禁毒工作上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形成党建、文明创建、平安建设等各项工作全面共建的良好局面,促进立德树人新发展,扩大禁毒防毒工作影响力,增强广大青少年的禁毒意识,共同打造“无毒校园”。校园将成为学校师生们学习禁毒知识、培养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要场所,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发挥积极作用。
泉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兰翠河党委委员、副所长与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泉州市职业中专学校)书记、校长刘伟杰签署合作共建协议,并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