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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2024年秋非鲤城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通告

来源: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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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2024年秋

非鲤城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入学申请通告


根据鲤城区教育局《2024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我校将对预申请到鲤城区公办初中入学非鲤城户籍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进行审核登记:

一、非鲤城区户籍(五区外)

(五区外)


非鲤城区户籍,在鲤城区实际居住务工并具有居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以下称“两证”)人员,申请其适龄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初中入学,需提供:

适龄儿童的父母一方的“两证”,须达到6个月及以上,即居住证、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签发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且在有效期内,目前仍在我区居住、务工(经商)。


▲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1寸彩色近照2张(蓝底、不戴红领巾),照片背面写上毕业小学、学生本人姓名。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共四页)。
3.家长(父或母)《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家长(父或母)《劳动合同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小学毕业证明(小学毕业证书)及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证明(就读校网上查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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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五区人员)



户籍在丰泽、洛江、泉港区和台商投资区的人员,在我区务工并暂住,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不能申领到居住证的,申请其适龄子女到我区公办初中入学,需提供:

1.达到6个月及以上的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正式发票,签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且目前仍在租赁期内;

2.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我区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等材料,社保缴交时间为2024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且目前仍在缴交中。


▲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学生1寸彩色近照2张(蓝底、不戴红领巾),照片背面写上毕业小学、学生本人姓名。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学生父、母页,学生本人页,共四页)。
3.家长(父或母)《劳动合同书》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以及租赁正式发票。
6.小学毕业证明(小学毕业证书)及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证明(就读校网上查询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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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入学申请时间


满足以上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请于:

(1)7月10日-7月17日请扫描下方二维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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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以上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务必先将证件线上上传,上传路径: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点击接龙→选择户籍所在地→点击对应的添加图片上传证件。


(2)7月18日上午8:30-11:30 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明新华侨中学教务处进行申请核验证件及材料的有效性,我校将整理上报鲤城区教育局,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提供虚假材料或拒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在鲤城区就读公办初中的资格。


四、关注学校公众号


线上登记时间:2024年7月10-7月17 


纸质材料核验、上交时间:

2024年7月18日上午:8:30-11:30

咨询电话:22476161  

               22451353

       

具体入学事项请关注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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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关注明新华侨中学公众号二维码

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

二〇二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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