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资讯> 校园动态 > 内容详情

泉明中校办〔2025〕5号 关于成立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0日

为迎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校务会研究,决定成立学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安排如下:

长:刘伟杰

常务副组长:刘友生、吴剑雄、吴晋南、傅志平

副组长:吴金明、曾硕萍、陈真珠、吴金城、郑丽芬、林静璐   

员:各教研组长及初二全体科任老师

学校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与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和推进相关工作,科学、精准迎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   

2025年2月20日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 闽ICP备14018557号-1

学校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江南大街686号 电话:0595-22452850 2242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