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站导航

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资讯> 校园动态 > 内容详情

泉明中校办〔2025〕10号 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顶岗教师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来源: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6日

为加强顶岗教师队伍建设,规范顶岗教师队伍管理,充分调动顶岗教师教学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顶岗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和《中小学教师学年度考核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顶岗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目的

顶岗教师的考核工作顶岗教师队伍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聘用顶岗教师职务的基础和前提。为了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顶岗教师任职期间的实际情况,科学、公正地评价他们的工作,区分优劣,奖勤罚懒,克服管理上的平均主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顶岗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努力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适应新的形势对顶岗教师提出的更高要求,并为顶岗教师的评优评先、续聘、解聘、奖励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的原则

1.坚持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公开、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全体顶岗教师

四、考核内容

根据对顶岗教师基本素质、工作质量、教育教学效果全面考核的要求,考核重点是考核政治思想表现,教书育人,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

五、考核标准

考核要以顶岗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顶岗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不称职)四个等次。
    1.优秀的基本标准

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有创新,教育教学效果好,所承担的工作成绩显著。本学年度继续教育完成规定90学时,本学年度无缺勤,病假累计不超过3天,事假累计不超过1天。

2.良好的基本标准

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本学年度继续教育完成规定90学时,本学年度无缺勤,病假累计不超过7天,事假累计不超过3天。

3.合格的基本标准

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本学年度缺勤不超过1天,病假累计不超过10天,事假累计不超过5天。

4.不合格的基本标准

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完成所分担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六、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采用由教研组长组织,教研组长要根据本组顶岗教师师德师风表现、教学业绩、教育教学工作量、教研工作及对本组工作的配合情况综合考虑,按照推荐名额择优等额推荐,推荐出的候选人名单提请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行政会将根据年段推荐的候选人实际表现情况确定最后优秀名单,并在校务公开栏公示。如未获行政会通过的推荐候选人名单将自动取消,教研组所空缺的推荐名额不再增补。

1.办公室将考核表分发给各教研组,由教研组长组织本组被考核顶岗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

2.办公室按本教研组顶岗合同教师人数的15%确认优秀名额,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即各组具体优秀推荐名额=本教研组实际参加考核顶岗教师人数*15%。

3.教研组长要根据本组顶岗教师师德师风表现、教学业绩、教育教学工作量、考勤情况、教研工作及对本组工作的配合情况综合考虑,按照推荐名额择优等额推荐,并征求年段和相关处室考核意见并签字后上报学校办公室。

4.办公室汇总各教研组推荐的候选人名单上报校务扩大会议,校务扩大会议将根据所推荐候选人平时的师德师风表现、教学业绩、教育教学工作量、教研工作和学校的相关考勤记录,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最终考核优秀名单。如未获行政会通过的推荐候选人名单将自动取消,教研组所空缺的推荐名额不再增补。

6.最终考核结果产生后将公示于校务公开栏,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被考核顶岗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公示期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 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再通知本人。

7.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办公室将考核结果发文并存档。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1.本学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年终考核按优秀进行确认奖励,在评优选先、续聘等方面优先考虑。

2.本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

1)学校将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合格”,学校将不予续聘。

3.本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下一学年度学校将不予续聘。

 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涉及到对顶岗教师工作的教育教学工作全面评价和后续的聘用工作,必须按政策、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本办法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

2025222日

备注:(本页内容非表格附件,打印时请删掉)

1. 个人总结栏由顶岗教师本人填写,包括本学年度工作业绩、遵守学校教学常规和参加学习培训情况等。

2.教研组长、段长和相关处室负责人需根据《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顶岗教师学年度考核实施方案》,对照被考核人具体表现填写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等次。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泉州市明新华侨中学 闽ICP备14018557号-1

学校地址:泉州市鲤城区江南大街686号 电话:0595-22452850 2242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