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明中校办[2018]20号
明新中学、泉中职校
关于私设“小金库”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有下列行为者视为私设小金库: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设立的“小金库”。
凡被责任追究的个人,视情节给予以下处理,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五年内不得晋级。 1、口头批评,限期整改; 2、上报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对涉嫌违法的,依法移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成立领导组:
组长:张上建,副组长:黄顺明
小组成员:学校各年段、处室负责人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长效防控体系,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
(二)基本原则
一是分级负责,分口把关。在校党支部、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校级分管领导督办、各有关单位负责人把关的工作机制。各年段、处室负责人作为本单位专项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负全责,认真指导并抓好本单位自查自纠和汇总上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
二是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要与本单位开展的各项业务活动相结合,围绕各项工作的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突出重点。
三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坚持依纪依法办事,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宽处理,对被查出的“小金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处理。在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逐步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宣传动员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校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大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充分认清“小金库”和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所造成的危害,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检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教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参与和支持这次专项检查工作。学校监察审计室受理各类举报,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专项检查工作不讲形式、不走过场。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此次专项检查由财务处牵头负责,各单位配合实施。各单位的校级分管领导督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把专项检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抓好专项检查工作。
(三)认真落实检查内容,确保检查效果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内容和时限,采取得力措施,把握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好自查自纠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对自查自纠过程中工作不负责任、走过场的单位,要通报批评。
(四)严肃执纪问责,加大处罚力度
要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严格要求、严肃执纪,切实维护有关政策、法规和纪律的严肃性。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限期整改,切实做到自查自纠;凡自查自纠的问题,实施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或处罚的政策。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在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制定防控措施
要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协调机制,学校财务处侧重日常监管,学校监察审计室侧重审计检查,把“小金库”治理纳入财务监管、审计监督等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之中,并通过定期通报、信息共享等形式,构建部门间综合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各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政府有关规定,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完善内控和监督机制,通过建立健全各项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防止并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明新中学、泉中职校
主题词 小金库 追究 办法
主 送 各处室 各年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