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泉鲤教纪〔2018〕1号
关于建立教育科技系统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
区教育科技系统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党内监督,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纪党规,促进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为全区教育科技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提供坚强可靠的纪律保障,根据区纪委出台《关于建立全区区管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泉鲤纪〔2017〕66号)等精神,现就建立并实行廉政档案管理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廉政档案监督的对象
鲤城区教育科技系统各单位股级干部、区教育局管理校级干部、各中学管理中层干部。其他人员的廉政档案由教育科技系统各单位按规定自行建立。
二、廉政档案的主要内容
教育科技系统干部廉政档案包括主卷、附卷两部分。
(一)主卷。主要包括教育科技系统干部个人基本信息及个人需报告的有关事项等内容,由教育科技系统干部个人填报,每年1月初统一报送一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教育科技系统干部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2、教育科技系统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证照情况登记表和教育科技系统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等情况登记表;
3、教育科技系统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登记表;
4、教育科技系统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操办嫁娶等喜庆事宜提前7个工作日以上报告;操办丧葬事宜应当日先口头报告,在事后15个工作日以内正式报告。);
5、教育科技系统干部上交礼品、礼金情况登记表(经登记上交部门审核,在登记上交后7日内完成填报);
6、教育科技系统干部年度述责述廉情况登记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在述责述廉后7日内填报);
7、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登记表(若无其他事项需要报告的,请填写“无”;于右下方“个人签名”处签名)。
(二)附卷。主要包括经济责任审计、问题线索处置、组织审查、谈话函询、通报曝光等情况,由指定单位按照具体要求填报。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教育科技系统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登记表(审计部门在出具审计报告30日内报送);
2、教育科技系统干部有关问题线索核查登记表(派驻纪检组和教育科技系统各单位负责填报,本表只登记经过调查核实的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应在处置完成后7日内完成填报);
3、教育科技系统干部接受组织审查情况登记表(派驻纪检组负责填报,应在审查工作结束后7日内完成填报);
4、教育科技系统干部接受谈话情况登记表(派驻纪检组和教育科技系统各单位负责填报,登记表及谈话有关材料复印件应在谈话后7日内报送);
5、教育科技系统干部接受函询情况登记表(派驻纪检组和教育科技系统各单位负责填报,登记表及函询有关材料复印件应在函询结束后7日内报送);
6、教育科技系统干部违纪问题通报曝光情况一览表(派驻纪检组和教育科技系统各单位负责填报,应在通报曝光后7日内填报)。
三、廉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教育科技系统干部廉政档案按照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统一形式的要求建立,实行一人一档,统一归档到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管理。
(一)廉政档案的建立
1、首次集中填报在
2、廉政档案应由教育科技系统干部本人提供内容的,必须由干部本人如实填写,并经所在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审核、加盖所在单位印章,不得由他人代笔,更不得隐瞒不报。
3、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指定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负责搜集和整理有关廉政档案资料,并及时做好上报归档工作,保证建立廉政档案各项工作顺利实施。
4、归入廉政档案中的奖励、处罚、诫勉、通报的决定等有关资料,应为有关机关的正式文件。无正式文件的,应当经有关机关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印章,方可归档。
(二)廉政档案的管理
1、廉政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
2、建立廉政档案保密管理制度,分层设置操作管理权限,实施专人、专机管理。严格执行《保密法》和《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做到廉政档案的规范、合法、真实、安全。
3、调阅廉政档案实行回避制度和审批备案制度。任何人不得私自调阅与自己有关联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廉政档案须由单位出具介绍信,填写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调阅。
4、领导干部退休、辞职、病故或被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撤职、开除公职,其廉政档案继续保存三年。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基础,建设廉政档案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环节。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建立廉政档案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自觉接受监督,切实要把廉政档案作为规范从政行为、强化权力运行监管的重要途径,严格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事项。
(二)要突出组织领导。建立廉政档案是对领导干部实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需要,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责任领导和联络员(详见附件15,并在6月1日下午下班前通过公务平台报送至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专人负责收集,认真组织填报,认真审核把关,严格按时报送,各单位、各部门要密切配合。
(三)要严肃工作纪律。要严肃建档工作纪律,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将对个人填报的档案内容进行抽查核实,对瞒报、不报、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严肃追究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及时提供廉政信息材料,并配合纪检监察机构对有关廉政信息进行核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隐瞒、扣押、抽换、销毁、损坏、涂改、圈改、修改、伪造应归入廉政档案的相关资料。
中共鲤城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抄送:区纪委监委 |
中共鲤城区纪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组 |
附件1
教育科技系统干部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姓 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干部 身份 |
| 1寸个人 彩色照片 | ||||||||||
曾用名 |
| 籍贯 |
| 成长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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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 入伍 时间 |
| 专业技 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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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 入党 时间 |
| 婚姻 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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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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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 育 |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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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教育 |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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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单位 及职务 |
| 行政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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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 时间 |
| 任现职前 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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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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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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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 | 家 庭 成 员 | 与本人 关 系 | 姓名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政治 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从事职业及住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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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社会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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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年度考核 情况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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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 参加培训教育情况 | 培训教育 起止时间 | 培训教育 地点 | 培训教育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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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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