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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3教师考核办法(修订稿)

来源: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02日

 

                                                                               

 

 

泉明中校办[2018]13

 

明新中学、泉中职校

教师考核办法(修订稿)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队伍管理,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切实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和《中小学教师学年度考核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目的

教师的考核工作是教师队伍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评聘教师职务的基础和前提。为了全面、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教师任职期间的实际情况,科学、公正地评价他们的工作,区分优劣,奖勤罚懒,克服管理上的平均主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努力钻研业务,更好地教书育人,适应新的形势对教师提出的更高要求,并为教师的奖励、职务晋升、续聘、解聘、低聘、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的原则

1、坚持全面、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公开、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范围

全校教职工,校级领导由鲤城区教育局组织考核。

四、考核内容

   根据对教师基本素质、工作质量、教育教学效果全面考核的要求,考核重点是考核政治思想表现,教书育人,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

五、考核标准
考核要以教师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为基本依据。教师考核

结果分为优秀、合格(称职)、基本合格(基本称职)、不合格(不称职)   四个等次。
   1
、优秀的基本标准

能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悉,工作勤奋有创新,教育教学效果好,所承担的工作成绩显著。

    2、合格的基本标准

能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教育工作,业务熟悉,工作积极,较好地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3、基本合格的基本标准

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基本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工作中有失误。

4、不合格的基本标准

政治思想觉悟较低,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差,不能完成所分担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六、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采用由各年段和各教研组交叉民主推荐相结合,产生推荐候

选人名单,后由行政会根据所推荐候选人平时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业绩和学校的相关考勤记录,集中讨论确定最后考核优秀名单。

1、办公室将考核表分发给各教研组,由教研组长组织本组被考核教师,根据考核内容,自我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教研组长填写完本组教师意见后交予该师所属各年段长填写意见并统一整理汇总至办公室。

   2办公室将核对教师考核表,无遗漏后将考核表分别送至教务处、政教处对教师教学工作及班主任工作进行核实把关,若无误后请上述处室负责人盖各处室章确认。

3、办公室根据文件规定优秀比例,确定我校优秀名额并报送上级审批。经审批后办公室对优秀名额按组(初中组、职专组、行政职员组)、按比例(2:2:1)进行分配,即各组具体优秀推荐名额=本次考核学校优秀名额/5*份额。

4、由各教研组长和各年段长分别组织召开本教研组和年段民主推荐会议,后勤组由总务处主任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根据优秀名额集体民主推荐产生初中组(职专组)和行政后勤组优秀推荐名单并上报学校办公室,职专组可不参与行政后勤组优秀候选人的推荐。

5、办公室汇总各教研组和年段、后勤组交叉推荐的候选人名单上报行政会,行政会根据所推荐候选人平时的师德表现、教育教学业绩和学校的相关考勤记录,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最终考核优秀名单。

6、最终考核结果产生后将公示于校务公开栏,并在校内公示7天,如被考核教师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应在公示期内向考核小组提出复核申请。考核小组在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10 天内提出复核的处理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再通知本人。

7经过公示无异议后,办公室将考核结果和相关考核材料报送区教育局。

八、下列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考核

1、因公离开现职岗位的,参加原学校的学年度和年度考核,其中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由其服务或学习单位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再定等次,否则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

2、调动(含借调)工作单位的,在现工作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其中在新单位工作不满半年的,由调出学校提供详细书面表现情况,再定等次。

3、见习期、试用期教师参加考核,定为“不定等次”,转正定级后才评定等次。

4、一年内请病假( 公伤除外、不含女职工产假)累计超过6个月,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15 天的教师,当年的考核应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5、本年度因某种情况正被停职调查,以至立案审查未作结论的教师,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但不定等次。

6、本年度受行政记过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教师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7、本年度有乱办班、乱补课,体罚学生,影响极坏,受行政处分的教师,考核结果一律定为“不合格”等次。

8、本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等次定为 “不合格”。

九、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进行考核

1、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半年以上者;

2、考核时已退休人员可不进行考核。

      十、考核结果的使用

1、“优秀”、“合格”等次的,具有晋职和晋升工资的资格,考核优秀人员在评优选先、提拔干部等方面优先考虑,在职称评审及滚动晋级方面,按泉明中校办[2015]20号《职称评审实施方案》和按泉明中校办[2015]21号《职称岗位晋级实施细则》进行相应加分。

2、本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定等次”、“未考核人员”、“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1)学校将安排人员进行帮带。

2)当年不得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得晋升工资。

3)对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师需调离教师岗位,不允许担任教学工作,待到考核合格后,方可继续从教。

3、未尽事宜按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 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涉及到对教师工作的评价和本人的名誉利益,必须按政策、按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

 

明新中学、泉中职校

2018316

 

主题词  教师 考核 办法 

                                                                                            

    各处室  各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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