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明中校办[2018]17号
明新中学、泉中职校
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根据鲤城区委、区教育局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提高领导班子科学管理水平,经学校党政会集体讨论拟稿,提交教代会审议、修改并通过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学校五年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干部教师队伍建设以及相关制度规定等等;
2、学校评选各类先进、教师奖惩等等;
3、急、难、特、突发事件的处理;
4、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5、教职工工资福利、医疗、休养、职称、聘用合同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6、学校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
7、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
1、中层干部的任免;
2、中层及中层以上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
3、推荐申报街道及区级以上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
4、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人和成员的任免。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校园整修及房屋修缮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等;
2、对外合作交流的重大项目的支出。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学校年度经费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情况,学校预算安排。
2、未列入预算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资金支出款项。
3、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方案制定及其调整。
4、学校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决策的其他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一)集体决策机制和分工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对重大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协商后,通过校务会议行使决策权。有些事项需经支部会议和校务会议分别审议,党政两委会讨论决定事关学校全局的重大问题,统一领导学校工作,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二)参与集体决策的范围
出席校务会议的成员为校长、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支部委员出席党支部会议;有些事项根据工作需要,由校长或书记邀请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相关议题的讨论。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由校长审核决定,事后再及时召开校务会议予以确认。
(三)民主决策程序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校务会议决策前,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论证。
依照有关规定,应由教代会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要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
其他“三重一大”事项,在校务会议决策之前,要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群众和专家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
三、集体决策议事规则
(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要求,决定重大事项。实行校长负责制,采用集体议事,并以会议决定形式体现集体意志,一般不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制度化、民主化。
(二)凡需校务会议决策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替代。
(三)会议要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一般不能临时动议议题或表决事项,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对于带有实质性的有争议事项,如无时限要求,一般应推迟议决,重新调研,待意见成熟后,再提交会议议决。
(四)“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
(五)校务公开。对校务会议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涉密事项外,都应以适当的形式向全校公开。
明新中学、泉中职校
主题词 落实 三重一大 规定
主 送 各处室 各年段